3)第一章 在今天之前_大宋奸臣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很多时候,唐宁都觉得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那种高傲而又固执,对自己极度恨铁不成钢的女朋友,唐宁也没办法忍到现在——也许长得很漂亮是最重要的因素。

  让唐宁感到惊讶的是,那个女人居然也能忍自己忍了六年之久。

  只能说一个受虐狂,一个施虐狂,天生就相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唐宁就闭着眼睛,咬着牙一下子把脚底板上的石子拔了出来。

  一股血箭从唐宁的伤口处激射而出,落在缓缓流淌的溪水中,几个眨眼就被溪水带去了下游,并慢慢消散在溪水之中。

  不愧是自己,连喷血都喷的这么有气势。唐宁非常的感慨,三丈多长的小溪,他这一股血箭直接喷了九分之一。

  疼痛是一个比较让人容易从妄想中清醒的好朋友,脚底板传来钻心的剧痛。唐宁强忍着将伤口的淤血挤干净,满身都是大汗

  的他这才松了口气。

  淤血的问题处理完了,脚丫子不用担心要不成了,但唐宁看着伤口流个不停的鲜血,又犯了愁。要是让血继续这么流下去,自己这个人又都要不成了。

  唐宁觉得自己的遭遇简直是倒霉透了,纵观古今能找出来第二个这么倒霉的人——也说不定啊?

  四处看了眼,唐宁欢喜的发现了满地的蒲公英。这东西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就是救命的东西。

  当然,如果把青草拔出来嚼碎了覆在伤口处,也是同样的效果。

  连忙爬过去一连摘了好几束,放在溪水中简单的荡了几下,唐宁就把蒲公英整颗塞进嘴里大嚼。

  苦涩的味道一下子就充满了唐宁的嘴巴,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像条狗一样伸出舌头。不过他还是强忍着满嘴的苦涩,又塞了一束进去嚼个不停。是忍受一时的苦涩,还是丢了命,唐宁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前者。

  身上已经又开始冒冷汗了,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起来。唐宁知道,这是失血超了一定的量所引起的症状。

  卖力的将蒲公英嚼碎,吐出糊糊后,就覆在了脚掌上。

  依旧流个不停的鲜血,很快就把糊糊也给浸成了一片血色。唐宁按住伤口,哀叹一声,自己何德何能,被不长眼的贼老天丢到这种地方遭这种罪。

  不过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要说不普通的地方,可能就是比起手机和电脑,唐宁比大部分的同龄人更喜欢书一些,也更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些。

  心志不算坚忍,往往领导皱一个眉头,就能让唐宁反思好几天,自己有没有做什么惹领导不高兴的事情。

  唯一的优点,就是交朋友的本事不错。当然,这和唐宁的性格有关。

  他从来都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别人帮助过他,他就总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别人。为此,他甚至可以得罪自己的领导。

  他的许多朋友,也正是喜欢他这一点。很多人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丢掉了自己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时期的好朋友。唯独唐宁,直到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之前,他依旧和这些好朋友们保持着联系。

  听上去很矛盾,但唐宁就是这么个矛盾的结合体。他不喜欢女朋友那种性格的女人,却和她在一起六年之久。不少人也说,唐宁这个人,没什么缺点,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是感觉到别扭。

  他的女朋友就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她说唐宁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好看,耳朵也好看,但是当这几样好看的东西凑在一起时,就给人一种想要一拳砸下去的冲动。

  唐宁苦笑一声,望着缓缓流淌的溪水怔怔出神。

  从来到这里的那一刻,唐宁就可以确定自己已经穿越了。因为在他来到这里所见的第一眼景色中,就有几头野猪,正撒欢一样的跑远了。

  山清水秀,丛林茂密。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是无人区?那些连祖坟都愿意刨出来当景点的官员们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种地方?

  望着溪水中倒影出来的自己一脸狼狈,唐宁惨笑一声。

  穿越?比起这个,老子还是觉得窝在家里睡大觉舒服一些。

  正想着,一头黑黄毛皮间错的斑斓猛虎,从灌木丛中慢慢的钻了出来,朝唐宁缓缓逼近……

  请收藏:https://m.fqxs123.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