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录 为《》辩护_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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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最广义的角度讲,事物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是法的根源。谁能相信法是一种联系呢?但是,作者将人们对法的常规定义弃之不用,另选了一个定义,是有自己的目的的。至于他所图为何,大家不妨听听我的说法。通过新体系,我们可以知道,在蒲柏谈及的大整体中的各个事物之间,毫无疑问有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联性,即使是再微小的碰撞,也会让这种联系受到冲击,包括最顶层的事物。为什么蒲柏说这是事物唯一的模样,当前的状况就是不错的情况?原因就在这里。所以说,这种新言论,即事物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是法的根源,是非常明白的。接着,作者又说,从这方面讲,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法。上帝有上帝的法,物质世界也有物质世界的法,非人的智慧生物有其法,动物有动物的法,人类有人类的法。

  回应

  还有比这更黑暗的吗?听说斯宾诺莎相信宇宙是由某种盲目但必然的原则支配的,这位反对者便认为再不需要其他证据了。在他眼里,单是“必然”这个词,就已是毋庸置疑的斯宾诺莎主义。既然作者说,法无疑是一种必然联系,那他一定是斯宾诺莎主义者,要不然,他说“必然”做什么。真奇怪,这位反对者居然将作者这一节的言论作为依据,判定他是斯宾诺莎主义者。要知道,作者在这一节中,可是对那种危险的体系进行了严厉的抨击。作者认为霍布斯的体系非常危险,于是将抨击这一体系,并将此事作为自己的一个目标。霍布斯认为所有的善和恶都是人类制定的法律的结果,他想告诉大家,人一出生,战争就开始了,人民与人民的战争是自然法的第一定律,斯宾诺莎彻底否定了各种宗教和各种道德,这种体系也一样如此。所以,作者率先指出,公正和正义的原则出现的时间早于人为法,并证明一切事物都有其法,甚至它们尚未出现时,可以出现的法就已经出现了,上帝也为自己制定了他需要遵循的法。作者说,人一出生战争就开始了,这种说法并不正确[2111],因为人类社会出现之后,才有的战争状态。由此,作者还清晰地罗列了一些原则。对于霍布斯的谬论和斯宾诺沙的观点,作者在书中进行了多次批判,可是,很多人并没有仔细听,不仅如此,还将他批驳斯宾诺沙的言论作为依据,说他是斯宾诺沙主义者。连问题都没弄明白,如何辩论?最起码你得弄清楚你攻击的人是敌是友吧。

  第二项异议

  然后,反对者又说:“《论法的精神》的作者为什么要引用普鲁塔克的言论——所有的人和神都要受制于法。在引用这句话时,他的身份难道是无神论者?”

  回应

  “所有的人和神都要受制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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