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二章 书记员_死神的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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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权拒绝回答。”韩清逸表现出谨慎。“但我可以从个人观点上回答你,盗窃是盗窃,凶杀案是凶杀案,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而且这起凶案发生于二十多年前,时间太久我对此没有什么印象。”

  “还有这件案子,也是由你亲自记录。”韩清逸比我想象中要难对付,我又把巩建刚的卷宗递给她。“你对此还有印象吗?”

  “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韩清逸不假思索回答。“巩建刚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因为造成长宁高架堵塞长达14小时,构成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就在长宁高架发生拥堵时,一名孕妇产前大出血被堵在前往医院的道路上,最终因为救治不及时导致死亡而且还是一尸三命,你对此有什么看法?”我问。

  “你今天所有的提问都在混淆法律的界定和职能,我还怀疑你作为一名警务人员的基本操守。”韩清逸一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慌乱,处变不惊对我说。“你是在暗示巩建刚的酒驾和孕妇的死有直接关系,对于你这种个人行为的推断我不想做任何评价。”

  “抛开我是警察的身份,但凡一个正常人都会这样想,如果没有巩建刚酒驾就不会造成长宁高架堵塞,那么也不会发生孕妇以及腹中胎儿死亡的惨剧,难道你不这样认为,或者说你和正常人不一样?”

  “法律是公正和严谨的,不是建立在你个人的评判标准上,按照你的逻辑,巩建刚对长宁高架堵塞有直接责任,那么长宁高架的设计者以及建筑工人就应该负间接责任,最后包括我和你都会对此事负责?”

  “为什么?”

  “如果长宁高架在修建的时候增加行驶车道,或者设计的时候有分流车道,那么就不至于发生拥堵,可修建高架的费用来自于我们的税收,最后责任会落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因为我们交的税不够去修建可以预防交通事故的高架。”韩清逸和我对视,目光没有丝毫闪烁。“难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所有人都该为这起惨剧负责?”

  “你倒是挺能说。”我冷冷一笑。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法律的原因,按照法律去评判对错和过失而不是单凭个人的好恶和看法。”

  我下意识瞟了一眼身旁的景承,他始终保持着相同的姿势,对于我和韩清逸的交谈没有任何想要插话的意思。

  “温秀玉,这个人你记得吗?”

  “记得。”韩清逸点点头。

  “她的档案上写着收受贿赂。”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温秀玉是一名教师,不属于这个范围,她档案中的受贿记录应该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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