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4章 参加赵二珍的婚礼_六十年代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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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闺女,这是自家的错,要是闺女看起来不错的话,这门亲事咬咬牙也就认了。

  但是到村里一看,赵二珍长相还可以,但是实在没什么文化,说话也有些粗俗,但是都到了这份儿上了,只能咬着牙揍了自家儿子一顿,这该结的婚还不是得结。

  李梅梅瞧着一脸喜意的新娘和喜意不达眼底的新郎,听他们说话的声音,竟然有些熟悉,好像以前听过的样子,她和这两人不熟悉,怎么会觉得这两人的声音熟呢,是不是在哪里听过。

  “胡爱红同志也来啦,今儿是我和中华的好日子,你们一定要吃好喝好啊!”赵二珍笑眯眯的抓住了李中华的胳膊,她刚刚一眼就窥见人群中的胡爱红了,两人视线交汇间,她几乎是示威性的说道。

  女人对于自己的情敌,向来是最敏感的,隔着三千里都能闻见味儿,李中华条件好,他对胡爱红没有那个意思,不代表胡爱红对他没有意思,好在结婚之后,中华要住在赵家,胡爱红总没有理由缠上来了。

  李梅梅脑海中灵光一闪,对了,去年,空间面积扩大那一次,她跑到山上去,不小心听见的那对野鸳鸯原来竟然是赵二珍和李中华!

  真是好大胆,婚前X行为在她前世的那个年代都是争议很大的一件事情,更别提现在这个保守的年代,怪不得赵二婶嘴上那么不愿,还是把女儿和李中华凑做了一堆。

  在现在的人看来,女孩的贞洁特别宝贵,要是没结婚前就和别人有了首尾,别说女孩了,就连女孩的一家人都抬不起头来,这要是结婚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几乎没有离婚的,李中华和赵二珍办了酒领了证这名分就算定下来了,以后就算回了城,他也不能不带赵二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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