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四十六章 偏门_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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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一些不好举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刑法为非法拘禁,绑架,抢劫,寻衅滋事,姓侵,过失重伤,故意伤人等。至于学生因为是未成年而减免处罚标准,学校没有资格认证,是否进行起诉由检察官决定。检察官决定是否对十四到十八岁未成年人进行起诉,主要看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即使犯罪人都在十四岁以下,警方也必须落案,而后受害者家属可以根据警方最终结论,对犯罪人进行民事起诉。犯罪人民事被诉主体是其父母,为成年人。而受害者为未成年人,因此民事诉讼很可能会要求犯罪者父母对受害者进行巨额赔偿。

  这件事如果在其他城市,也就是学校教育,开个师生大会,本地教育部门发布文件之类的。在A市,成年,犯罪,坐牢,是一个正常流程,而且属于团伙犯罪,很可能刑期会被加重,这要看讼诉人和辩护律师之间的博弈。

  ……

  派出所内,刘晶晶低着脑袋站在苏诚身边,苏诚签字,将文件转给民警,和民警握手:“麻烦你们了。”

  民警客气道:“公事公办,我送你们出去。”

  “谢谢。”

  苏诚和刘晶晶离开警局,上了出租车前往左罗家。刘晶晶刚开始有些担心,害怕,但是苏诚根本不在意,没有对她有任何的训诫,甚至对其被拘留的事一句都没提。刘晶晶反倒觉得不自在。

  下了车,进电梯,刘晶晶忍不住问:“苏大哥,你不说点什么?”她已经酝酿了很久,今天要认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老老实实的认罪。她知道左罗会对她动手。听起来不可思议,警察,高壮男子,学生,弱女子。

  但刘晶晶知道确实会,刘默就是这样,平时成绩下滑,叛逆,顶嘴,刘默都比较淡定,偶尔讲下道理。但是如果做了大错事,比如初一那一年,刘晶晶因为生气一名女生去老师那告状,趁其不注意,将她推到校外的池塘里,如果不是因为两名老师经过下去救人,那学生可能会死亡。当天刘默因为此事忙了一天,晚上十点回家,心平气和的吃了晚饭,一夜无事,第二天刘晶晶准备上学,却被刘默抓住,手铐拷在家中,打断了一根皮带,期间刘晶晶怎么保证哭诉求饶都没用。

  至此之后,刘晶晶再也没有做出格的事。刘默对左罗说,孩子要么不打,要么就要下狠手。皮痛肉不痛的打她,只会让她憎恨和讨厌,并且变本加厉。因为她认为自己做再大的坏事,也只是那么一点惩罚。

  左罗对刘默说,现在打孩子类似在美国说黑鬼,不符合舆论主流声音,和现代教育理念不符。刘默回答,我的孩子以后学坏了,主流声音负责吗?吹牛皮谁都会。

  听刘晶晶这话,苏诚看了刘晶晶两秒,而后按下电梯,电梯门关上:“说什么?我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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