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节_31_龟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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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未及于三阴也。

  □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注】

  凡病之起,不外乎阴阳以为病,非阳胜阴,即阴胜阳。凡病之愈,亦不外乎阴阳以为和,非阳得阴解,即阴得阳解。阳得阴解者,谓日中得病,今日夜半愈也。阴得阳解者,谓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日中、夜半以大略言,余时可仿此意而推也。

  □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注】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谓太阳受病,其邪传行六日,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已上,三阳、三阴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经,故自愈也。再者,再传阳明经也,谓其邪已传经尽,热盛不衰,欲再转属阳明故也。针足阳明,以泄其热,使其一邪不再传,则愈矣。

  【集注】

  方有执曰:七日已上者,该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执谓针以遏其邪,喻昌谓针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凡针刺者,泄其盛气也,故前言刺风池、风府,亦主泄其风邪暴甚之意。因刺法乃治热之善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温三法也。言足阳明,自是胃之经穴,必有实欲再传之势,方可刺之。

  闵芝庆曰:太阳受病,以次而终于厥阴为传经尽。诸经受病,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为行其经尽故也。今有自太阳再传之说,若果传遍六经,厥阴再传太阳,太阳再传阳明,则何不于厥阴未传太阳之前,预针太阳;而必待传阳明,然后针阳明哉!于此可知三阴从无再传太阳之病,但转属阳明耳。

  □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注】

  风家,谓太阳中风也。表解,谓用桂枝汤病已解也。不了了者,不清楚也。言用桂枝汤其表已解,而犹不清楚者,在经余邪未尽耳。十二日经尽之时,余邪尽,自然愈也。

  【集注】

  魏荔彤曰:此条申明太阳中风病愈后,风邪留滞之证,应听其自愈也。

  □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重出衍文〕。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注】

  夫桂枝汤,本为解肌,中风表虚之药也。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乃伤寒表实之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为麻黄汤证,必令误与桂枝汤也。

  【集注】

  程应旄曰:可与、不可与,在毫厘疑似之间,误多失之于仓卒,须常将荣卫之分别处,两两互勘,阴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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