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71章 红牡丹_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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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远处白影一闪。

  “老大,我——我好像闯祸了,我看见雾姐姐刚才被气跑了。”

  吃早饭的时候雾朦纱没出现,呆了一白天,吃晚饭的时候雾朦纱还是没出现。

  吃完晚饭,兰迪准备走了,兰母、玉姑、三毛和安妮送兰迪一行人出庄园,雾朦纱还是没出现。

  兰迪对此只是挠挠头,没什么解决的办法。

  他当然可以用佣兵令牌查出雾姐在哪儿,可是雾姐是自己跑的,不是出了危险。想想反正伯尔尼挺安全的,就由她去。

  现在没什么急事,锡特卡也有了传送阵,大家没有再用传送券,而是去联邦广场坐传送阵,意思是能省点是点。

  毕竟一人省二十五金币,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四个人,就能省一百金币,都可以在大夏买五十亩水田了。

  不过这钱其实没省下,花得反而更多了。

  有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回城券的钱省了一部分,众人就有了其他需求。

  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都上了马。

  兰迪在庄园留了十几匹好马,还是当年在西域和里海边的狼神庙缴获的。

  好马一直养在庄园也是浪费,现在不怎么差钱了,既然坐传送阵,就连马一起带走了。

  按兰迪的意思,让王五哥哥骑亨利留下的大宛马,毕竟老哥哥年纪和圣级的身份摆在那里。

  王五却笑眯眯地,非要骑小桂子留下的顿河马,说自己更喜欢,把大宛马让给了林黑儿。

  奥斯曼把自己的阿拉伯马留在了庄园养着,骑着二斤的吉普赛马,又牵了一匹当年三毛、小桂子挑剩的顿河马。

  这两匹马是给二斤和刘明带去的,奥斯曼只是骑到传送阵而已。

  他在魔市不需要骑马,已经买了辆新款的奔驰车。

  当年在维也纳,约瑟普的豪车美女风范,给了奥斯曼很深刻的印象。

  现在由于常驻魔市,还有泡妞需求,他这个土豪也理所当然地要配辆豪车。

  现在伯尔尼这里是晚上七点,阿拉斯加是早上九点,兰迪回去正合适,奥斯曼就得将就了,魔市现在是凌晨一点。

  好在浦江饭店的服务非常到位,奥斯曼一个电话通知,那边已经派侍者开着奔驰在传送阵边等候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像曾大人那样的外交官,还没有哪个团队像兰迪小队这样,整天隔着时差满世界四处溜达的。

  跟着兰迪的战友哪怕不信仰屠龙术,都是眼界开阔,睁眼看世界,跟兰迪这种以全世界为棋盘做事的风格很有关系。

  以后连王五、林黑儿这两个前大夏土著,气质都必定不一样了。

  咳咳,这也是无数传送券和大量坐传送阵的金币堆出来的,没钱要涨见识和眼界,确实很困难。

  等上了马,林黑儿知道了王五爷的好意,

  兰迪也骑的是大宛马,两匹大宛马高大神骏,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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