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5章 “那种”文的主角兰迪_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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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特产。那些上等皮毛,琥珀就值钱了。

  阿拉斯加除了毛皮、琥珀这种特产,好像也没别的什么玩意,难道那些木材可以当礼物么?

  结果兰迪想错了,一块八公斤的狗头金,非常实诚,正是阿拉斯加的代表产品。

  然后,还有四条精气神十足的阿拉斯加雪橇犬。

  “那个,黑儿啊,这四条狗是不是别带了。”

  “这可是训得最好的狗,中级魔兽。不但能拉雪橇,还能当猎犬用。

  李景林大师既然是将军,肯定是喜欢打猎的,襄平行省那边冬天长,冰天雪地的,正适合养这东西。

  咱们送礼,不是得送人家喜欢的玩意么?”

  “可是其他东西包括那些鱼,毕竟是刚杀死的食物,都可以装在戒指里。

  这狗是活物,这也没地方放啊。”

  “大哥你是一直太忙了,总是骑龙在全世界跑,觉得时间紧迫。

  现在你看,你也没什么急事,咱们转道大都,坐火车去襄平行省的首府奉天不就得了,也花不了几天时间。”

  倒也是啊,看望完老师,兰迪都没什么事了,还想着终于有时间可以磨砺一下自己的剑术了。

  自己参与了不少大事,可是才是个高级剑师。等将来去见可可的时候,这也不大好意思。

  高级剑师不值钱,总得练到像老师那样的大剑师,才能在武林中算是一号人物。

  否则总靠阿花和小梅撑着,自己这个铲屎官未免被宠物看不起。

  剑士每进一步,都是很困难的。

  自己在西域浴血奋战,还借助了神器头盔的威力,才升级成中级剑师。

  中级升高级则纯属偶然,把一个正在成圣的剑士砍头,偷窃了人家的剑术经验,这碰到的概率几乎为零,绝对不可复制。

  高级剑师晋级大剑师,即使天赋高,也得十年。

  兰迪想着在去接可可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晋级大剑师,都是仗着手里有头盔神器。

  现在自己地盘稳定,手下人才也有了,是得调整心态,放慢脚步,专注地练一段时间剑了。

  好吧,那就从现在开始,做个正常人,兰迪立下了个旗,准备慢慢来了。

  把礼物都收到空间里,兰迪、林黑儿骑着两匹大宛马,后面跟着四只纯种阿拉斯加犬,往传送阵而去。

  两人、两马、四条狗的身影刚刚消失在传送阵里,传送阵一亮,一位白衣女子,牵着匹顿河马,出现在了传送阵,和兰迪擦肩而过。

  雾朦纱在伯尔尼漫游了几天,心头空落落地。

  兰芳共和国和亲人都没了,小师叔又被那个红衣小贱人抢走了,这世界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

  终于想起了自己和兰母说过,即使进不了兰家的门,也要一直跟着兰恩公。

  小师叔收了那个贱人又怎么样?我啊,偏要也跟在小师叔身边,碍你们的眼。

  小师叔是大人物,行走江湖,身边没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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